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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城·终审法院
法庭庄严肃穆,媒体的长枪短炮被挡在法院外,而法庭内部的气氛,比任何一场商业谈判都更加紧绷。这不仅是一场婚姻的破裂,而是一场牵动整个港城资本市场的法律战。
原告:邝吕若衡——钟鹏集团创始人之妻、长信基金会主席。
被告:邝卓霖——钟鹏集团董事局主席,港城最具影响力的资本大佬之一。
原告律师:何奕承,钟鹏集团与长信基金会法律顾问,律政司长梁颖琛之子。
被告律师:麦思恒,顶级家事律师,专门负责豪门家族资产保护。
这是港城司法史上最昂贵、最复杂的离婚诉讼之一,涉及数百亿港币的股权与资产,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,成为资本界的风向标。
邝卓霖的律师麦思恒率先发难:“本案核心争议在于,邝卓霖先生与邝吕若衡女士在婚前已签订协议,明确约定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、家族基金财产均属于个人资产,不受婚姻存续影响。因此,邝吕若衡女士无权要求分割钟鹏集团股权。”
麦思恒的语气铿锵有力,目光扫视全场,强调道:“港城法律向来尊重契约精神,已签署的婚前协议应当具有法律约束力。”
法庭内一片沉默,这场离婚案的核心争议点,就在于这份婚前协议是否有效。
何奕承缓缓起身,脸色冷静,语气平稳:“法官大人,我方主张,该婚前协议签订时,原告已怀有长子邝昭澔,属于‘情感压力’或‘不对等条件’下签署,因此该婚前协议存在法律瑕疵。”
他随即递上一份法庭文件:“在港城法例《婚姻法律程序及财产条例》第14条b款中,若婚前协议签署时,一方因怀孕、经济依赖等因素处于明显不利地位,法院可裁定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。”
“此外,该协议的部分条款过于不公平,例如婚姻存续期间,邝吕若衡女士并未获得相应的股权增值收益,这明显违背公平原则。”
法官接过文件,眉头微蹙,开始认真翻阅。
麦思恒反驳到:“即便法院认定婚前协议部分无效,也不意味着原告能分得钟鹏集团的股权。邝卓霖先生作为创始人,一手建立了钟鹏集团,邝吕若衡女士虽在长信基金会有贡献,但不能因此要求获得企业股权。”
何奕承冷笑,毫不示弱:“邝吕若衡女士不仅是长信基金会的共同创始人,更是钟鹏集团最早的战略顾问之一。”
他递上一叠厚厚的证据,是钟鹏集团创立初期的商业文件、董事会议纪要、以及邝吕若衡直接参与决策的记录。
“法官阁下,这些文件证明在钟鹏集团创立之初,邝吕若衡女士已实际参与企业管理,并为公司引入早期融资。她不仅是创始人的配偶,更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推动者。”
他环视法庭,语气坚定:“港城判例法强调,夫妻财产分割时,需考量‘贡献原则’,尤其在长达30年的婚姻中,邝吕若衡女士不仅是妻子,更是企业共同的建设者。”
这一刻,法官的神色,终于有了微妙的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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