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章 比起疼痛先到来的是老婆掌心的香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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咻——
一支通体漆黑的冷箭飞过,对准丛林里仓皇奔逃的野鹿的眼睛。
鹿的尸体躺在地上,了无生息,立刻有人跑过去给鹿角拴上一根绳子,象征着这个猎物已经归属于射箭之人。
薛奉雪放下了手中那把半人高的红色长弓,他坐在胯下的高头大马之上,一身黑色劲装勾勒出那极具爆发力的身体。
宽肩窄腰,手臂肌肉鼓起,下颌线锋利如刀,垂眸时神情淡漠。
追风威风凛凛地甩着鼻息,马蹄子在原地激荡起无数尘埃。
很显然,这匹随着靖王殿下征战沙场的汗血宝马并没有尽兴。
它需要驰骋,需要深入敌营,需要刀光剑影,仅仅是在狩猎场里不温不火的奔跑一个时辰,远远不能满足它。
薛奉雪看出追风的焦躁,安抚地摸了摸它的马鬃,“好了,本王还有事,让顾七带着你去多跑几圈。”
追风傲娇地扭过头,重重喷了喷鼻子。
薛奉雪敲了下它的头,警告道:“不许再把人从背上甩下去,否则你这几日都别想跑个尽兴了。”
追风能够理解主人的意思,它不情不愿嘶鸣一声,表示自己知道了。
经过这一次狩猎,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时辰,但他猎得的猎物已经堆成了几个人那么高的小山。
薛奉雪心头积压的阴云终于散开了不少。
将猎物吩咐分给四周伺候的人后,薛奉雪只带走了一只被射穿了耳朵,钉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兔子。
兔子的眼睛很红,两只大耳朵垂着,浑身圆滚滚的像个雪团子。
他有意留这小东西一条命,所以只扎了兔子耳朵的边缘。
而因为他早有吩咐,所以这只兔子的伤口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包扎,已经停止流血了。
不知道为什么,看见这只兔子的第一眼,薛奉雪就觉得檀玉会喜欢。
他做了过分的事,把宝宝吓哭了,所以要补偿。
靖王殿下性子实在是恶劣,如果再来一次,他仍旧会选择用那种方式惩罚檀玉。
只不过,当看见檀玉害怕的眼泪,他完全做不到当初生气时所说的那样不管不顾。
薛奉雪捧着少年满是眼泪的小脸,细细密密吻掉他的泪水。
“乖,明明没有很讨厌吧?”
少年眨巴着大眼睛,在他掌心里摇摇头,嘴硬道:“不喜欢……”
回答的很好,因为靖王殿下不信。
真是只小猫啊。
连哭都这么可爱。
薛奉雪越看越喜欢,又凑上去吻他。
总之,不管檀玉怎么说,靖王都觉得他可爱。
那个时候,薛奉雪还有点遗憾。
为什么宝宝的脾气这么好呢?
明明这么生气了,为什么不干脆扇他一巴掌?
被小猫老婆扇的时候,比起疼痛先到来的是老婆掌心的香气。
当巴掌落在脸上,无论是轻是重,疼或不疼,都是老婆珍贵的爱抚。
兔子被装在笼子里,缩在角落,红宝石似的眼睛满是恐惧,哪怕是喂到嘴边的萝卜,也不敢吃。
弱小的食草动物对于野兽,总是有一种天生的畏惧。
薛奉雪知道自己不招动物喜欢,当然人也是一样。
他本也是闲的没事逗这只兔子玩,这是他准备送给檀玉的礼物,作为长命锁的回礼之一。
另外,那件价值连城的白狐狸毛披风虽然洗干净了,但只要想到少年捧着件被弄脏的披风,满脸自责的可怜样子,薛奉雪就觉得心疼。
一件披风而已,只要宝宝有几件比那件还珍贵的就可以了。
这次狩猎的猎场隶属于皇家,里面的猎物皆是有专人喂养的,一个个膘肥体壮。
往常靖王根本不屑于在这种没有难度的猎场狩猎,但是没办法,这里的猎物皮毛顺滑,皆是上等佳品。
做成披风,亦或者垫子都是极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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