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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:化粪池下的真相
2014年10月18日,刘泰明的供述笔录长达27页。他坐在审讯室里,面前的白纸被钢笔尖戳出一个个小坑,仿佛在挖掘记忆深处的黑暗。
“那天是腊月廿四,我从遵义打工回来……”他停顿许久,钢笔在“腊月廿四”四个字上洇开墨团,“推开房门就闻到烟味,是男人抽的旱烟。阿芬躺在床上,头发乱得像鸡窝,床头柜上有个陌生的搪瓷缸。”
陈林盯着他颤抖的指尖:“你确定是别的男人?”
“不是男人,她哪会突然对我笑?”刘泰明突然提高声音,“她平时连正眼都不瞧我,那天却凑过来摸我脸,说‘泰明,咱们好好过’……”他突然干呕起来,“我看见她脖子上有红印子,是男人掐的!”
根据供述,冲突始于阿芬的“背叛”指控。刘泰明声称自己在床底发现半盒火柴,上面印着“红星录像厅”的字样——那是阿芬常去的地方。争吵中,阿芬突然拿起桌上的水果刀,刺中他的右手前臂,而他则在失控状态下冲进厨房,抓起菜刀砍向对方头部。
“前两刀她还在骂,第三刀下去就没声了……”刘泰明的钢笔划破纸张,“血溅在墙上,像她以前穿的红裙子。”
涪江打捞现场,潜水员在泥沙中找到一块碎骨。李薇戴上手套,将其与阿芬的颅骨拼接——虽属同一人,但骨头上的切割痕迹显示,凶手曾试图将尸体分解为更小的部分。
“他先把尸体扔进饲料池,三个月后发现池子里的水快干了,才想到转移颅骨。”陈林望着泛着泡沫的江面,“但其他尸骨呢?”
“可能顺着水流漂到下游了,也可能……”李薇欲言又止。根据刘泰明的供述,他在移颅时已无法分辨尸体部位,只能凭颅骨特征辨认,其余部分则被随意丢弃。这种混乱的抛尸方式,既暴露了他的恐惧,也暗示了作案后的心理崩溃。
回到警局,技术队复原了刘泰明的手机通讯记录。2003年1月,也就是阿芬失踪后的半个月,他曾频繁拨打一个屠宰场的电话。当陈林带着警员闯入那家早已倒闭的屠宰场时,看门老人指着荒废的沼气池说:“早年常有散户来扔死牲口,后来沼气炸了,就没人敢靠近了。”
潜水员再次下水,这次捞出的不是骨头,而是一枚锈迹斑斑的菜刀刀柄——经比对,与刘泰明家厨房缺失的刀具型号完全一致。
审讯室里,刘泰明开始讲述他的童年:父亲醉酒后常殴打母亲,而他作为长子,从小就学会了用沉默应对暴力。“有次我妈被打断肋骨,他还笑着说‘女人就得打服’。”他扯了扯袖口,露出小臂上的旧疤,“这是十二岁时,我爸用烟头烫的,就因为我偷拿了邻居家一个鸡蛋。”
这种成长环境塑造了他扭曲的情感观:一方面渴望被女性掌控,另一方面又对强势女性充满恐惧。当阿芬以“大姐头”的姿态出现在他生命中时,他既沉迷于她的“母性”,又痛恨自己的软弱。
“她总说我不如她前夫,说那男人能扛两百斤稻谷,说我连液化气罐都搬不动……”刘泰明的眼神空洞,“有次她喝醉了,吐在我身上,还说‘你就是个废物,我随便找个男人都比你强’。”
心理学专家指出,这种长期的情感打压导致刘泰明的自卑演变为病态控制欲。他试图通过暴力确立自己的“男性权威”,却在阿芬的反抗中感受到更深的挫败,最终引发“激情杀人”——但现场证据显示,他在作案后冷静地清理了血迹,并分阶段抛尸,说明这并非完全失控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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